以案说险l撞伤父亲又撞坏门,保险赔不赔?
【导语】
“清朗金融网络 守护安心消费”,中国人寿财险深圳市分公司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以案说险/风险提示”小课堂又和大家见面了,以真实案例解析消费陷阱,以温馨提示传授防范技巧,让明白白消费,安安心心生活,守护您的合法权益。
一、案情简介
王先生驾车在自家院落倒车时,因操作不慎未观察到后方情况,不仅将共同生活的父亲撞伤,还撞坏了父亲名下的院落大门。事故发生后,王先生向自己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A公司申请理赔,经A公司审查后,王先生仅在该司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且损失金额已超交强险赔付限额,A公司同意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赔付人伤损失。王先生不解:同样是事故造成的损失,为什么人身伤害能赔,财产损失却不能赔?
二、案例分析
根据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二十四条规定,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的情形包括: - 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所有、承担、使用、管理、运输或代管的财产损失; - 被保险人、驾驶人、本车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
在本案中:
1. 王先生父亲受伤属于“第三者”人身伤亡,不在责任免除范围内,因此可以赔付。
2. 王先生与父亲属于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关系,王先生父亲名下的大门损失属于“被保险人家庭成员所有的财产”,属于责任免除范围,因此不予赔付。
保险公司在核定损失时,依据的是保险合同中的责任免除条款。虽然王先生的父亲在事故中是“第三者”,但其财产(大门)属于“家庭成员所有财产”,故不予赔偿。而人身伤害部分,条款仅明确免除了“被保险人、驾驶人、本车车上人员”,并未将家庭成员完全排除在“第三者”之外,因此父亲作为事故中的受伤人员,仍属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障范围。
三、案例启示
此案例揭示了保险消费中“知险”比“买险”更重要的核心原则,为广大车险消费者带来多重启示。一是明确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障边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核心是“对外责任”,仅赔付被保险人对外部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条款中明确约定了责任免除范围,诸如家庭成员人身伤亡、自有及家庭代管财产损失等情形均不在赔付之列,投保前务必仔细研读条款,尤其是责任免除、保险责任、理赔条件等核心内容,精准知晓保障范围与免责边界。二是构建全面的“家庭保障体系”,要树立“组合投保、全面保障”的风险防控意识。针对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障缺口,可搭配投保意外险、家庭财产险等产品,构建多层次的风险防护网,避免因单一险种的局限性导致损失无法弥补。三是强化日常驾驶的“安全意识”,日常驾车需恪守安全规范,在居民区、私人院落等特殊场景倒车、行驶时,更要提高警惕,需减速慢行、仔细观察周边环境,从源头降低意外事故的发生概率,避免家庭人身和财产遭受损失。
注:本文旨在宣传普及金融保险知识,对部分专业名词进行口语化解读以便于消费者理解,不作为个案理赔依据。















